家長給寶寶買生活用品,最擔心的就是會出現以次充好的情況。如果家長不會判斷的話,寶寶使用后就會出現各種問題,嚴重還會有生命危險。四川李某就遇到了這種情況,在給寶寶購買的花王紙尿褲,寶寶使用后,竟然出現下身紅腫的癥狀,去醫院檢查,才發現是紙尿褲問題。
新買的尿不濕給嬰兒用后,嬰兒下身紅腫,家長要求商家退貨并賠償,遭到商家拒絕。于是,家長帶了一幫人到店里,聲稱不給賠償就要砸店。近日,鳳橋市場監管所調處了一起嬰兒用品消費糾紛案,成功化解了一場可能由此引起的打砸事件。
花王紙尿褲事件回放:
來自四川的務工人員李某在鳳橋鎮新篁社區的一家母嬰用品商店,購買了3包花王嬰兒紙尿褲,共計435元。當晚使用后,李某發現孩子下身出現紅腫現象。次日,李某找到該店負責人張某,以該產品不是正品為由要求退貨并按貨值的10倍進行賠償。該店負責人認為產品無質量問題,嬰兒出現的癥狀不能確定為該產品引起,而且廠家規定“產品一經開封,不退不換”,因此拒絕退貨和賠償。(寶寶用紙尿褲后紅屁股怎么辦?嬰兒尿布疹護理)
于是,李某在向“12315”進行投訴的同時,叫了6個老鄉一起到該店討要說法,并揚言不給賠償就要砸店。
花王紙尿褲事件解決結果:
鳳橋市場監管所接到投訴后,立即派執法人員前往該店實地檢查。檢查中,執法人員發現該店經營者進貨渠道正規,進貨臺賬及該產品的質量合格證明齊全,且在外包裝中文標簽注明“如有過敏現象,請立即停止使用”的提示。
執法人員當場指出李某提出的10倍賠償沒有法律依據,且帶人揚言砸店的行為會觸犯法律,必須立即停止。而店方所謂廠家規定“產品一經開封,不退不換”的理由,違反了《消法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,“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、通知、聲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規定,或者減輕、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。”
經調解,李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,該店負責人也表示愿意退還購貨款435元。
雖然店負責人已經退還了李某貨款,但是由于產品的質量問題,對寶寶帶來的傷害卻是改變不了的,希望賣家們可以賣出自己的良心,讓買家都能買的放心。家長們要知道寶寶用什么紙尿褲好?如何選擇紙尿褲?平時多關注寶寶護理專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