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,性侵兒童案件日益增多,因此印尼政府決定“放大招”。近日,印尼內閣會議通過將“化學閹割”作為對性侵兒童罪犯的額外懲罰。“化學閹割”,是指對性犯罪者使用控制內分泌藥物或激素,以抑制其性沖動。與“物理閹割”不同,這種處罰措施不會使罪犯喪失性能力。

檢察長表示:讓罪犯作案前再思考一千次
印尼總檢察長普拉賽尤說,加重懲罰可以讓戀童癖者在作案前再思考一千次要不要犯罪。目前印尼對性侵兒童罪犯的處罰是最高15年監禁和一定數額的罰款。額外的處罰意味著將在監禁的同時對罪犯進行“化學閹割”。普拉賽尤說,目前只要等待印尼總統佐科簽署,這道法令就可生效。
印尼保護兒童委員會主席西拉伊特說,印尼在保護兒童不受性侵方面已經敲響警鐘,最近幾年相關案件一直穩步增多。印尼政府數據顯示,性侵兒童案從2011年的2178起增加到2014年的5066起。去年年底,一名6歲的男童在雅加達一所知名國際學校遭到5名男清潔工性侵,這起案件一度轟動印尼社會。今年最近的一起兒童性侵案發生在本月初,一名9歲的女童在雅加達遭到綁架后被奸殺。
各國如何嚴懲性侵害兒童犯罪?
目前國際上對罪犯實施“化學閹割”的國家有波蘭、俄羅斯、愛沙尼亞和美國部分地區。2011年,韓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實施“化學閹割”的亞洲國家。無論在哪個國家,針對兒童的性犯罪特別不能為社會所容忍。但也有人權組織認為,這種懲罰措施損害了罪犯的人權。對此,你怎么看?
1.德國
與年齡在14歲以下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一概視為強奸,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。
2.日本
與未滿18歲的兒童進行性交或者猥褻行為時,無論是否有金錢往來都要受到處罰。
3.美國
只要與14歲以下的兒童發生性關系,無論是否出于自愿,一律按強奸罪處理。
4.韓國
針對兒童性犯罪最高刑期可至50年,也是亞洲首個實施化學閹割的國家。
國內刑法修正案三審稿取消嫖宿幼女罪
全國人大常委會15年8月24日開始第三次審議刑法修正案(九)草案,草案取消了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第二款規定的嫖宿幼女罪。
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表示,嫖宿幼女罪是1997年修訂刑法時增加的有針對性保護幼女的規定。考慮到近年來這方面的違法犯罪出現了一些新情況,執法環節也存在一些問題,建議取消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第二款規定的嫖宿幼女罪,對這類行為可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關于奸淫幼女的以強奸論、從重處罰的規定,不再作專門規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