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國家發改委、教育部、財政部聯合印發《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向入園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、捐資助學費、建校費、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掛鉤的費用。對于違反規定的幼兒園,政府將不再核發收費許可證。
雖然近年來發改委在教育收費檢查中涉及幼兒園辦學收費,但對幼兒園收費專門進行規范還是首次。該《辦法》自發布后30日施行。
嚴禁開興趣班另行收費
目前,很多家長反映幼兒園收費混亂,有伙食費、托管費等,而且標準并不統一。對此,《辦法》將目前紛繁多樣的收費規范為兩類:即保育教育費、住宿費。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教育、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,應遵循“家長自愿,據實收取,及時結算,定期公布”的原則。而對于各地是否要設立收費標準,以及如何制定,昨日發改委表示,要求各地制定實施細則,細化落實各項政策。
此外,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向入園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、捐資助學費、建校費、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掛鉤的費用,嚴禁以開辦實驗班、特色班、興趣班、課后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另行收取費用。
幼兒園收費須公示
《辦法》提出了幼兒園收費審批的原則、程序、收費標準制定成本列支范圍等要求。要求幼兒園通過設立公示欄、公示牌、公示墻等形式,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、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;招生簡章要寫明幼兒園性質、辦園條件、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內容。為了落實政策,政府將加強對幼兒園收費監督檢查,加強對幼兒園收費許可證年審,對違反規定的,將不再核發收費許可證。對于群眾的投訴舉報,也要及時處理。
困難家庭減免部分費用
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、孤兒和殘疾幼兒,幼兒園應酌情減免收取保育教育費,不過具體減免辦法由省級教育、價格和財政部門制定。解決“入園難”、“入園貴”,除了要規范幼兒園收費,《辦法》還要求加強資源供應,“加大政府投入,新建、改建、擴建一批安全、適用的幼兒園;通過保證合理用地、減免稅費等方式,支持社會力量辦園。”目前幼兒園主要分為公立辦學和私立民辦兩種,該《辦法》并未特別指出針對哪類幼兒園,各項規定均以“幼兒園”為統一表述。
北京將調整公辦園收費標準
“從1997年到現在,物價早已今非昔比,但公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一直沒有變化。”昨天,部分北京公辦園負責人表示。據了解,北京市公辦園至今執行的是1997年制定的“北京市幼兒園級類收費標準”,其中一級一類幼兒園收費標準是保育費150元,托補費80元,另外收取100元的寄宿費和一個月300元的伙食費。一位公辦園的園長表示,目前這種收費肯本無法正常維持一個幼兒園的運行,“不夠怎么辦?只能通過收取捐資助學款進行維持。”這位園長表示,之前市教委對民辦園培養一個孩子的成本進行過核算,幼兒園培養一個孩子每月的開支在1700元左右,“公辦園因為有政府投入,而且每年投入多少不一樣,所以不好測算。”
對于目前公辦幼兒園收費比較低的問題,北京市政府相關負責人表態,將由市發改委牽頭、會同財政、教育等部門規范幼兒園收費,制定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,調整收費標準。對于民辦幼兒園,將完善收費價格備案程序。目前,很多幼兒園都在關注北京市會出臺怎樣的收費標準,“到底一個孩子要收取多少費用合理?”一位幼兒園園長認為,幼兒園收費標準其實就是政府和百姓分擔機制,“看各自占多少比例,如果政府投入大,老百姓相應分擔就少,相反,百姓就分擔多。”這位園長表示,收費標準如何調整其實要看政府投入有多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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