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孩子的教育成本,家長們也許都有算過賬,然而,這之中是否包括了孩子早教的支出呢?政府和家庭應該怎樣分擔?家庭應該承擔多大比例才合理?專家認為,從市場機制資源配置的特點出發,義務教育是公共產品,非義務教育是準公共產品,義務教育應由政府提供,非義務教育應由政府和市場共同提供。
對于教育消費的支出過大以及預期過高,是造成了我國當前消費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。2005年8月中下旬,中國人民銀行在全國50個大、中、小城市進行了城鎮儲戶問卷調查,結果顯示城鎮居民儲蓄意愿增強,消費意愿下降,認為更多儲蓄最合算的居民人數占比為37.9%,較上季提高1.6個百分點,較上年同期 提高4.5個百分點。
北京大學“中國教育與人力資源研究”課題組與國家統計局城市經濟調查隊合作,于2005年4月開始,在全國12個省市選取了1萬戶城鎮居民,對2004年城鎮居民教育與就業情況進行了調查。數據統計表明:隨著教育程度的提高,家庭負擔的程度明顯提高。要供養一 個本科及以上的學生,要花掉近一半的家庭支出。課題組曾經對1997年-2000年的城鎮居民家庭教育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收入比例進行過調查統計,結果表明,有在校生家庭的教育支出占家庭支出的比例有了明顯的提高。2000年有義務教育在校生的家庭教育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是6.9%,而2004年 小學和初中的這一比例分別是12%和18%。
北京師范大學教育管理學院副院長杜育紅教授指出,近年來老百姓承擔教育費用的比例呈上升趨勢。在農村,由于政府行為不到位,農民不得不承受了相當多的教育負擔。相對于農村家庭收入來說,當前學費已經達到較高水平。可以說,農民教育負擔已超 過農民在其它方面的負擔。如何減輕農民教育負擔,成為擺在各級政府面前的新課題。
中國教育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、北京大學教育學院副 教授王蓉認為,改革開放以來,教育的私人收益率提高很快,一項調查顯示,多受一年教育個人收入就增長11%,這種現實促使家長都非常迫切地想讓孩子受到好 的教育。而我們作為一個比較窮的發展中國家,教育供給又不足,在這樣的情況下,作為政府應努力保證每個孩子基本的教育權利,享受基本的教育服務,并且努力 做到優質教育資源公平分配,減少擇校的發生,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教育負擔。在此基礎上鼓勵社會來提供更多的優質教育資源,滿足不同人群的教育需求。同時,也可以看看國外不同尋常的教育方式。